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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法治当局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,除涉密部分 法治当局建设年度报告应公开

日期:2019/7/25 0:00:00 来源:不详 热度:0

近日,中共河南省委周全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《河南省法治当局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并发出关照,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实行。《实施办法》由中共河南省委周全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诠释,自2019年7月10日起施行。

《实施办法》有7章40项条目。《实施办法》明确,每年3月1日之前,县级以上各级当局应当向同级党委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当局建设情况。每年4月1日之前,各级当局和县级以上当局部门的法治当局建设年度报告,除涉及党和国家隐秘的,应当通过报刊、网站等消息媒体向社会公开,接受人民群众监督。

据省司法厅相干工作人员介绍,日前,中共中间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法治当局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《实施办法》在基本遵循《规定》总体框架和原则性要求的基础上,结合我省现实,对《规定》中确定但未细化、倡导探索但在国家层面还没践行的内容进行了积极创新和细化扩展。